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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加展具的押金将用于追加展具的租赁费用以及电工、翻译等项目。展会结束2个月之内进行清算。
使用展具超过押金的情况下,请在请款通知书发出2个月之内支付
▲Plan A 标准展位   ▲Plan B 含贴壁纸的展位
包含在参展费用内的基本配备
■铝料面板
※转角展位为2面开,只提供2块隔板。
 需要追加隔板的,费用由展商负担
1套
■公司名楣板
※1个展位1块,转角展位提供2块
1枚
■接待台 1张
■洽谈桌 圆桌1张+折椅2把
■电源插座 1个
■射灯 2盏(长臂式)
※申请Plan B的展商,除了以上的基础设施还包含整个壁纸的张贴。
 壁纸的LOGO数据需要由展商提供。数据需要在追加展具截止日前提交。